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 重大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0] 关联交易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10] 诉讼仲裁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0] 重大变更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10]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19] - 净利润为负值时需报告业绩预告[19] - 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报告业绩预告[19] 信息告知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告知公司[20]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1]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子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报告[10]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并公开披露[18] 相关人员职责 - 控股股东等应及时准确告知公司拟发生重大事件并配合信息披露[20] - 董事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方名单及变化情况说明[21]
豪声电子(8387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