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亿集团投资(00508) - 提名委员会(「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董事会成立,成员至少三人,大部分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应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3] 会议相关规定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亲自及/或通过电子方式出席[7] - 每年须举行不少于一次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召开[8] 委员会职责 - 获授权获取资源,开支由公司负责[9]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建议[10] - 考虑董事技能组合并推荐[10] - 物色及提名董事人选并推荐[10] -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身份并披露结果[11] - 定期检讨董事履职所需时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