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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药业(002873)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新天药业新天药业(SZ:002873)2025-07-29 21:1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致: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指派张杰军律师、谷亚韬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阳新 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同时 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依法参与了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