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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300476) - 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
胜宏科技胜宏科技(SZ:300476)2025-07-29 21:30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等议案[2][5]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等部分文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4] 股份相关 - 2015年6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67万股,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2688641元[11]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元,包括A股和H股,目前股份总数为862688641股,完成首次公开发行H股后有新的股本结构[11][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相关方式、规定及限制[12][1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14]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证券公司等特定情形除外[13][1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依法可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要求查阅、复制相关材料应遵守规定[15][16]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或认定股东会、董事会违规决议,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15][17][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1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特定比率的交易及关连交易,部分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独立董事可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18]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至少两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完成备案或公告[18] - 公司召开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身份验证的投资者有表决权[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19]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在召开20日前(或21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在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19]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有出席所需证件要求[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关联事项决议须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21][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特殊情况可调整[2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有生效条件及披露要求[23][24] - 董事会由8名或9名董事组成,含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有专业资格及居住要求[2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通过[26]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符合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26]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需按规定时间报送[29]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或调整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3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30] 信息披露 - 公司可采用电子方式或在公司网站、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信息,向H股股东提供或派发公司通讯,向A股、H股股东的公告有发布要求[31][32]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32]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清算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32] - 本章程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或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