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3004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5] - 召集人从独立非执行董事中选举,且为会计专业人士[5] - 成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七方面[8][9]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包括七方面[10][11]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六方面[12]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包括四方面[13] - 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协调各方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14][1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4] - 定期和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2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1][3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临时或非现场可书面传签[31] - 须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33] 其他规定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提建议[24] - 提案需董事会审议的应提交董事会决定[20]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多方面情况及履职等情况[36]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生效[3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