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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30047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2025年7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胜宏科技胜宏科技(SZ:300476)2025-07-29 21:3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人[6][8] - 公司主要股东是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人士[9] - 基本关连人士本人、其直系家属及/或受托人直接或间接持有30%受控公司或旗下附属公司[10] - 基本关连人士本人、其直系家属及/或受托人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公司出缴资本等30%或以上权益时,合营公司合营伙伴是关联人[10][13] - 公司层面关连人士可在旗下非全资附属公司股东会个别或共同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的公司是关连附属公司[13]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六项基本原则[1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数不计入有效总数[23] - 关联事项决议须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2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应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14]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协议主要内容等信息[51]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不得向董事或高管直接或通过子公司提供借款[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2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按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要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32]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内部批准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已审议通过的协议执行中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38]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实际超预计金额按超出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3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修改由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4][55]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55] -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该制度发布于2025年7月29日[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