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本身、董事会、董事、高管及持股 5%以上股东是信息披露义务人[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2]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2] 定期报告内容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均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15][16] - 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15][16]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6] 定期报告审议与披露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签署书面确认[17]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1] 信息发布要求 - 依法披露信息在证券交易场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9] - 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时间不得先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6] 暂缓或豁免披露 - 公司拟披露信息存在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1 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8] 临时报告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 30%等情况需报送并公告临时报告[24]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需报送并公告临时报告[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送并公告临时报告[24] - 公司应及时向深交所报送并披露临时报告[23] 股东会通知 - 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发出通知[28]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期的至少两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28] 审计报告相关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20]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及时披露[32]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及时披露[3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及时披露[3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及时披露[3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及时披露[32]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 30 万元的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33]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需披露[34]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34]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及时披露[35] 临时报告不符要求处理 - 报送临时报告不符要求应先披露提示公告,承诺两日内披露符合要求公告[51]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6]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报告重大事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49] - 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50]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行为,审核定期报告[51] - 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3] 信息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55]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57] - 向特定方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58] 信息披露流程 - 临时报告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43] - 公告信息经深交所审核登记后在指定媒体披露[44] - 非正式公告信息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和董事会秘书审批[57] 信息管理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59] - 董事、高管履职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59] - 向监管单位行文需董事长审核批准并由办公室存档[59] - 监管部门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63]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进行处分和赔偿要求[6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0]
胜宏科技(30047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