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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30047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胜宏科技胜宏科技(SZ:300476)2025-07-29 21:3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9] - 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协议,签订后可使用[9] - 使用应在计划内按审批规定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16] 募集资金管理 - 建立专用台账制度记录收支划转情况[12] - 财务设台账,内审至少每季度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33] 募集资金用途 - 改变用途须经股东会决议,擅自改变未纠正或未认可不得公开发行新股[14] - 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等财务及高风险投资[14] 募投项目管理 - 总裁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后竣工验收[18] - 项目交付后财务牵头效益评价,每半年提交董事会[20]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1] 募集资金差异处理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9]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应重新论证项目[19]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1] - 达到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21]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为安全性高非保本型[23] - 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24] 超募资金使用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6]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视为改变用途,需审议和披露[29] - 闲置使用超额度等严重时视为擅自改变用途[29] - 拟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日报告交易所并公告[30] 募投项目变更 - 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或独财发表意见[20]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30] 募集资金监督 - 当年有使用,年度审计时专项审核并鉴证[33] - 鉴证结论不佳,董事会分析并整改[34] - 保荐或独财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3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5] 发行证券购资产 - 新增股份上市前办理完毕资产所有权转移手续[36] - 拟出售所购资产须符合《上市规则》规定[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7月29日生效[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