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与上市 - 2015年5月21日公司经核准首次发行3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2015年6月11日公司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000万股,每股面额1元[20]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65.105万股,占比36.96%[19] - 公司设立时,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267万股,占比29.70%[19] - 公司设立时,惠州市博达兴实业有限公司持股838.871万股,占比7.63%[20]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862688641股[21]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完成首次公开发行H股后,H股公众持股量不少于已发行股本的25%[21] - 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3] 股份收购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8] - 公司因章程规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经股东会决议,部分经董事会决议[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40]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4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违规损失请求起诉[43]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53][54]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57]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6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1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36]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4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51] 财务报告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7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8] -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84]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决定[195] - 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由股东会决定[196]
胜宏科技(300476)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