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 公司H股年度业绩初步公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披露[14] - 公司H股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至少二十一天披露[14] - 公司H股中期业绩初步公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公司H股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披露[14] - 股权变动月报表应在不迟于每月结束后的第五个营业日早市或任何开市前时段开始交易(以较早者为准)之前30分钟披露[14] - 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21] - 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21]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应及时披露[2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应及时披露[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披露[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及时披露[27]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3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经相应程序并及时披露[3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36] 其他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8] - 年度股东会召开需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召开需提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通知[31]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披露相关内容[40]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若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40] - 公司重大事项导致股本总额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41]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应及时了解原因并披露[41] - 公司临时报告不符合要求,应先披露提示性公告,承诺两交易日内披露合规公告[41]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完成后,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5] - 临时报告由董事或高管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再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46]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申请审核后在指定媒体披露[48]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5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7]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5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61] - 公司对多种非正式公告信息传达需审核审批[63]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67] - 公司向特定方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签保密协议[65]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66] - 公司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8]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等处分并要求赔偿[69] - 各部门、子公司发生信息披露事项未及时报告等情况,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69]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处分责任人[69]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处理,责任追究情况要报告[6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并修订制度[7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2] - 制度所用词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7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72] - 制度落款日期为2025年7月29日[73]
胜宏科技(30047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2025年7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