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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3004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胜宏科技胜宏科技(SZ:300476)2025-07-29 21: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3]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自行召集与提案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 董事会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有权提案,1%以上股东可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2] 通知与证明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17] - 提临时提案股东需提供1%以上股份证明文件[16] 提案处理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认定提案不符规定,2日内公告内容并说明依据[17] 会议相关时间与变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2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授权文件 - 经公证授权书等至少在会议召开或指定表决时间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28] 表决规则 - 关联股东回避,关联事项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公司持有自己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4] - 单一股东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特别决议事项 - 连续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6]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外,还需特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46] 股东表决要求 - 5%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提案中有相关表决要求[46]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8]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48] 记录与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规则中部分词语释义含本数规定[51] - 规则未尽或与规定不一致按法律法规执行[51][52]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55]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