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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3004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胜宏科技胜宏科技(SZ:300476)2025-07-29 21: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5] - 召集人从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且为会计专业人士[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监事会职权、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9]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包括评估独立性、提议聘请更换等[12]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包括监督制度建立、审阅计划报告等[13] - 审阅财务报告需关注真实性、重大会计问题等[14]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评估制度设计、审阅报告等[1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1] -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于召开前三日发出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21]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审计委员会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6] - 内部审计部门为决策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材料[25] - 对内部审计部门报告评议后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25] 审计委员会披露要求 - 须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人员情况、年度履职情况[34]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深交所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34] - 向董事会提意见未被采纳,须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34]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