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物业(06049)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组成 - 由最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且至少一名具备专业资格或专长[3]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最少举行两次会议[5] - 会议通知应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议程及文件需提前3天或协定时间发出[5] - 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决议案须以全体成员过半数票数通过[5] 职责履行要求 - 主席或成员须出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并回应股东提问[9] - 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2] 具体工作职责 - 负责外聘核数师的委任、薪酬等事宜[13] - 审阅公司财务资料,提交报表及报告前进行多项审核[13] - 成员应与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联络,每年至少与外聘核数师开会两次[14] - 检讨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14] - 与管理层讨论相关系统,确保资源等充足[14] - 协调内外部核数师工作,检讨内部审核成效[14] - 检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14] - 检查外聘核数师给管理层的函件及管理层回应[14] - 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外聘核数师提出的事宜[14] - 担任公司与外聘核数师之间的主要代表,监察两者关系[14] 权限范围 - 有权查阅公司的一切账目、账册及纪录[17] - 有权要求公司管理层提供有关财政状况的数据[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