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湾控股(01396) - 薪酬委员会职能范围
薪酬委员会成立与修订 - 薪酬委员会于2013年9月27日成立,职能范围于2025年6月25日修订[2] 成员与主席要求 - 薪酬委员会成员至少三名,大部分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薪酬委员会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4] 会议规定 - 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开会通知至少提前14天发出[7] - 薪酬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7] - 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由出席会议过半数成员通过[7] 自身评估与纪录 - 薪酬委员会须每年评估及检查自身有效性和职能范围[11] - 公司秘书负责整理并保管薪酬委员会会议纪录[11] 职能职责 - 薪酬委员会获授权负责厘定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11] - 职能包括提供薪酬政策建议、检讨及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等[11] - 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非执行董事薪酬建议[13] - 考虑同类公司薪酬等确定酬金水平[13] - 审阅及批准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丧失或终止职务的赔偿[13] - 审阅及批准因董事行为失当解雇或罢免的赔偿安排[13] - 确保董事或其联系人不参与自己薪酬的厘定[13] - 就需股东批准的董事服务合约向股东提供投票建议[13] - 审查并或批准股份计划相关事宜[13] - 处理董事会提请的其他事项[13] 职能范围管理 - 职能范围随环境及香港监管要求改变更新修订[13] - 职能范围公开登载于港交所及公司网站[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