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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瑞水泥(01252) - 提名委员会职责范围及程式

定義 | 本公司 | 指 China Tianrui Group Cement Company Limited | | --- | --- | | | (中國天瑞集團水泥有限公司) | | 董事會 | 指本公司的董事會 | | 本委員會 | 指本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 | | 董事 | 指本公司董事 | | 聯交所 | 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獨立非執行董事 | 指滿足《上市規則》要求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 | 《上市規則》 | 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不時修訂) | | 高級管理人員 | 指按《上市規則》及其它適用法律被董事會視為高級管理人員 | | | 的人員 | 《中國天瑞集團水泥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職責範圍及程式》 1 成立提名委員會的目的 (於開曼群島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會於2011年12月12日採納通過 於2025年6月20日修訂 1. 本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委任,且委員會必須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而大部分的 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本委員會設主席一人。 如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數目相同的情況,本委員會主席應有額外的或具決定性的一 票。 2.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