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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药房(6039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益丰药房益丰药房(SH:603939)2025-07-30 16: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有会计等专业岗位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2]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11]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不得在一次会议接受超两名独立董事委托[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1]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给予适当津贴并报销费用,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26]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