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6039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重大信息标准 - 重大交易报告披露标准为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为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7]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报告标准为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7] 信息报告流程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12]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5] 责任人员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日常管理[1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13] 管理措施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15]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或致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6]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