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双成(002693)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 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