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6033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6] - 特定情况应召开临时会议,如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9]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二日发变更通知[15] 董事会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不得一次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19]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21] 董事会决策权限 - 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4] 董事会决议形成 - 审议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等事项另有要求[28]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29] - 与会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认为提案不明确,会议应暂缓表决[33][34]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32] 董事会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2] - 决议表决可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一人一票[25] - 独立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25] - 利润分配决议有相关流程[31] - 与会董事应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8] - 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过”不含本数[43]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及修改[4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