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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稿)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SH:603309)2025-07-30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187.1418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9,187.141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739.20万股,持股比例49.856%[14] - 广州松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808.10万股,持股比例24.108%[14] - 广州纬岳贸易咨询有限公司持股602.70万股,持股比例8.036%[14] - 北京昆吾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62.50万股,持股比例7.500%[14] - 浙江瑞瀛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37.50万股,持股比例4.500%[1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76][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9]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7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0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07]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0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十天通知[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