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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稿)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SH:603309)2025-07-30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5年1月30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187.1418万元[7]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7500.00万股,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739.20万股占比49.856%[14] - 广州松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808.10万股占比24.108%[14] - 广州纬岳贸易咨询有限公司持股602.70万股占比8.036%[14] - 北京昆吾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62.50万股占比7.500%[14] - 浙江瑞瀛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37.50万股占比4.500%[14] - 上海谨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2.50万股占比3.500%[14] - 嘉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0.00万股占比2.000%[14] - 苏州金泽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7.50万股占比0.500%[14]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9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4]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5] 利润分配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07]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07] - 成长期或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07] - 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1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