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5][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9] 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等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 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召开日前至少二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会议形式及投票相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部分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20] 决议实施及通过条件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1]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1] 决议公告及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详细内容[19]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若出现否决议案等情形,公司应于召开当日提交公告[19]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0]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召集人应向广东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1] - 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无效[2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违规处理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上交所可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5]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证监及上交所可责令改正或处分[25] - 董事或董秘履职违规,证监及上交所可责令改正或处分,严重者可实施禁入[25] 信息公布及规则 - 公告等信息应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28]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按规则列明股东会条款[28]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