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4]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7]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委员,提前三日提供资料[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