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SH:603309)2025-07-30 17:31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含公司董事、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2]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信息[6] - 重大债务违约、大额赔偿等金额超100万元属重大信息[6] - 单次超100万元重大亏损或损失属重大信息[6] - 涉及公司100万元以上诉讼仲裁属重大信息[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应报告[8] - 公司重大信息含减资、合并等决定[6]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抄会董秘,24h内交书面文件[10] - 董秘接到报告后分析判断,如需披露向董事会汇报[10] 违规处理 - 报告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职,公司可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14] 制度相关 - 制度按法律法规及修改后《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17] 文档日期 - 文档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