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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德农(600371) -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万向德农万向德农(SH:600371)2025-07-30 17:31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相关人员、控股股东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在其中[2] - 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负责重大信息收集及与董事会秘书联络[21]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报告[6] - 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的任何交易及超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报告[8]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需报告[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0] - 董事长无法履职,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0] - 预计业绩扣非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扣除无关收入后营收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时应及时报告[11] - 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扭亏为盈时需核查股票异常波动原因[12] - 重大事项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每隔30日报告进展[18] 报告流程与责任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实时报告并24小时内交书面资料[18] - 董事会秘书是汇总负责人,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并公开[22] - 公司定期报告信息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各部门及参控股公司提供资料[21]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按规定报告致公司违规,公司将追究责任[24]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参控股公司,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25]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法律法规等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