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600371) -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投资决策权限 - 董事会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的对外投资有决策权[4][5] - 投资事项达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未达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审批[7] 部门职责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决策投资项目的会前审议[9] - 总经理组织审议需报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对外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9] - 行政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立项前的调查研究等及日常管理[9]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和财务管理[9][10] - 内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审计工作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0] - 董事会秘书履行公司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10] 投资执行与监督 - 公司对外投资收回、转让、核销等须经规定审批权限通过后方可执行[14] - 内部审计部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检查内容包括岗位设置、授权批准等多方面[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