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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装备(01786)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铁建装备铁建装备(HK:01786)2025-07-30 17:50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具备专业资格或专长[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自规定日期起2年内不得担任成员[9] 职责与权限 - 代表董事会对企业经济活动评价和监督,行使相关职权[11] - 审查、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审计程序有效性[11] - 负责审查公司财务报表等报告完整性[12] - 审查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13] - 每年向审计机构索取独立性相关资料[14] 工作安排 - 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业务部门提供书面材料[10][21] - 委员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举行两次会议,至少一次管理层不在场[12][14] - 年度财报审计前协商时间安排并督促提交报告[17] - 年审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9] - 对年度财务报表表决,提交审核并提供报告和决议[19] 会议相关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定期每半年至少一次[22][23] - 经提议或要求可召开临时会议[23] - 提前三天通知并呈送资料,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表决采用投票或举手,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9] - 可书面议案表决,签字人数符合规定议案有效[28] 监督与汇报 - 接受董事会监督,年末评估工作[30] - 四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汇报[30] 其他 - 公司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和资源[15] - 会议记录初稿供审阅,定稿合理时间内完成发送[27]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9]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