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装备(01786)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长任召集人[3]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规则 - 召开会议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呈送资料[10] - 会议由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表决采用投票或举手表决,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评估与汇报 - 董事会年末对委员会工作进行评估[13] - 委员会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汇报[13] 职责范围 - 评估公司发展战略,督导拟定并审议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6] - 对重大投资、融资、担保等方案研究并提建议[6] - 对公司重组、并购等方案研究并提建议[9] 细则说明 - 细则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管需要[15] - 委员需有合法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经验,充分理解并履行职责[15] - 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7] - 细则所称董事指全体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指董事会聘任人员[18] - 细则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