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30007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财务资助规则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4] - 董事会审议对外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资助对象与期限 - 为持股不超50%的控股子公司等提供资助,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12个月,续期需重新报批[7] 披露与管理 - 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应包含协议内容、被资助对象情况等[8] - 已披露事项出现问题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0]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风险调查、办理手续及跟踪监督等工作[11]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对外提供资助造成损失或影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