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碧水源(30007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碧水源碧水源(SZ:300070)2025-07-30 18:16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4]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聘请机构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超30万元等关联交易由总裁批准[12]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披露[12]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超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代理其他股东[16]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0] 关联交易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10年[20]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并履行程序披露,超预计重新履行[14]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4] - 签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4]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4] 关联董事回避 - 关联董事应主动回避表决,否则其他董事有权要求,有争议向监管部门或律师确认[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