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报告[9]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9] - 一次性签署日常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30%需报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动需报告[12] - 公司控股股东及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出售或转让应报告[13] - 公司控股股东及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抵押等情形需报告[13]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要及时向董事长、董秘报告[15]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需预报重大信息[16]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内评估审核信息并判定处理方式[17]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1]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21] - 全体董事等是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是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1] 信息报告要求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及时归集并报告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23] - 公司各部门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上报,报告义务人承担责任[2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5] - 控股股东等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披露重大信息,未披露前不得泄漏[26] 违规处理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8]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29][30] - 与公司或其关联人有协议安排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关联人[30]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31]
碧水源(3000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