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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30007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碧水源碧水源(SZ:300070)2025-07-30 18: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提名[7]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提名[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最迟在披露选举股东会通知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文件[11]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鼓励差额选举[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18] - 因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14]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19]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独立董事可提异议[13]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委员会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7]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