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活塞(8334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汇隆活塞汇隆活塞(BJ:833455)2025-07-30 18:32

股东会相关 - 2025年7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日起2个月内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重大交易指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会议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24]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25][2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北交所备案,召集股东比例会前不得低于10%[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1] 会议通知与时间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5]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8]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5]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49] - 关联股东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无效,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股东会选两名及以上非职工董事时应推行累积投票制[5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70]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5]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责[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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