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活塞(833455)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制度修订 -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议案,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 30%时,股东会董事选举应推行累积投票制[4] - 股东投票权为所持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可集中或分散投票[5] - 适用时大会主持人、工作人员、董事会秘书有相应职责[6] - 公司需披露累积投票制度相关信息[7] 投票规则及当选条件 - 出席会议股东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只能投给候选人[9] - 投给候选人的表决权数之和不得超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否则无效[10] - 按得票多少顺序当选,当选得票数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10] - 得票数相等或当选人数不足有相应处理办法[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