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2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任职资格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专业岗位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0] 禁止任职情形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近36个月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10] 选举流程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履行决策程序选举[17] - 股东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向北交所报送文件[17]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7] 补选要求 - 因规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8]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23]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会议召集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工作时间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2] 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30]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0] - 中小股东指除特定关联方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股东[4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1] 制度发布 - 本制度发布于2025年7月30日[42]
汇隆活塞(8334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