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5,351,984元[7]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11] - 发起人王致勤、宋艳俊、周景平认购股份数分别为3408万、2695.2万、256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47.33%、37.43%、3.56%[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45,351,984股,股本结构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法院起诉违规董事等[28]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3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80]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当期净资产50%以内的资产运作事项[81]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2]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1]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93]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9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8]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以现金分红为主,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119]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21]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上交所网站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36]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致勤[151]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0]
锦泓集团(603518) -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