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审议[6]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两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1][12]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13]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可提前十日提临时提案[17]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交易日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15: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2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两日公告原因,延期还需披露日期[19] - 股东提临时提案,通知至决议公告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17]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股东会[25]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临时股东会[25] - 股东自行召集的临时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5]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9] 董事选举 - 董事会换届或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33] - 现任董事会、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3] - 持3%以上股份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会前十日书面提出[34]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拟提名多于拟选人数时可差额选举[34] 其他 - 股东或代表发言原则上不超5分钟,针对同一议案发言不超2次[26]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 - 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41]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42]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决议次日公告[44] - 股东可六十日内请求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除外[4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46]
锦泓集团(603518) -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