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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石化学(68866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聚石化学聚石化学(SH:688669)2025-07-30 19:16

重大信息定义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含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属重大交易事项[8]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属重大[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属关联交易[10]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属重大诉讼仲裁[1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0] 重大信息处理流程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知悉后应第一时间联系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4]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组织编制公告文稿并按程序审核披露[14] - 未达披露标准的重大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跟踪督导,达标准后按程序披露[15] 重大信息报送材料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等[15] 责任追究 - 不履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包括未及时报告等情形[17] - 应上报未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致违规由其担责,造成损失可处分[17]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时依新规定[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