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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为通信(3005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移为通信移为通信(SZ:300590)2025-07-30 20: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公司)任职[3] - 董事会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最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担任[14]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5]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6]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6][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25]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2]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3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前三日提供信息,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34]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34] 独立董事履职支持与费用 - 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5]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5]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7]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