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3005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5] 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6][7] 沟通内容 - 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7] 活动安排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1]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沟通[13] 记录要求 - 投资者关系互动结束后二日内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4] 信息披露 - 内部信息披露义务人第一时间报告规定披露事项[17] 发言限制 - 未经授权和培训人员避免在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17] 档案保存 - 活动档案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17] - 与特定对象交流记录等保存不少于三年[17] 参观安排 - 安排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参观做好信息隔离[18] 报告要求 - 委托发表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注明受委托完成[18]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2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