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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优优绿能优优绿能(SZ:301590)2025-07-30 20:20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 :(0755) 88265537 中国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信达会字(2025)第232号 致: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优优绿能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侯秀如、程筱笛律师 (以下简称"信达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