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顺络电子(002138) - 信息披露事务制度(2025年7月)
顺络电子顺络电子(SZ:002138)2025-07-30 20:4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9] 业绩预告与修正 - 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31] - 预计本期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32] 重大事项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需披露并经董事会审议[27]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三十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五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28] 股东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19] -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报告披露[36]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50] 其他披露事项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32]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47]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检查一次[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1] 保密与责任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55]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6]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