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嘉时代(603101) -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草案)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 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 法。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