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00285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章程修订要点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章程规定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转让时间和比例限制[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原规定为3%[21] 董事会相关 - 修订后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3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