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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全(002852) - 独立董事制度
道道全道道全(SZ:002852)2025-07-31 16: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至少按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设立[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任职[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需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出现不符合规定情形,60日内补足人数[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因资格不符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3] 公司协助与支持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3] - 保证信息畅通并提供资源和专业意见[23]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并组织考察[23] - 审议重大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23]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4]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4] 审计委员会设置 - 由非高管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3]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相关资格或职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