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部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部分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告[10] - 部分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报告[11] - 部分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告[11] - 部分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报告[11]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1]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公司发生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3] - 公司重大事件单次损失、未清偿债务、赔偿责任等50万元以上属重大事件[14] 信息报告制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应及时报告公司,参股公司重大信息影响股价时应向公司报告[15]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知悉后第一时间电话或面谈报告,两日内交书面文件[17][18]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意见书等[18]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重大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按规定公开[15] - 非强制披露事项,证券部门按制度向投资者披露或组织沟通[18] 信息报告责任 - 信息报告义务人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0] - 各部门等制定内部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联络[20]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义务人签字,报告义务人负有诚信敦促责任[20] - 证券部门建立报告档案并考核义务人,未按规定报告将追究责任[21][22]
道道全(00285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