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00285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目的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4]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多类主体[6] 沟通与活动要求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6]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以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7] - 安排现场参观等活动应避免来访人员获取内幕信息并履行披露义务[9]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9] 渠道与义务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畅通[10]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8]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会议与责任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 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14] 人员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技能[14] - 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多项内容[14] 协助与反馈 - 其它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工作[15] - 各部门内部信息反馈责任人需第一时间报告规定披露事项[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解释[1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8]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