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密(30149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4] 年报信息披露差错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违反法规等六种情形[5][6]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8] - 以监管文件为依据,三个工作日内启动问责程序[7] - 被监管采取措施,七个工作日完成证据收集分析[8] - 责任人三个工作日内可提书面申诉材料[9] 处理情形 - 情节恶劣等六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10] - 有效阻止等四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2] 责任追究形式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五种[13][14] 其他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