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工作交接 - 离任人员需在离任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5] 义务期限 - 董事和高管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3年内有效[6] - 保密等义务任职结束后持续至秘密公开或至少2年[6] 股份转让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及新增本公司股份[8]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25%[8] 追责复核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