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会议通知与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时可自行召集[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 其他规定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20年[2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7]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9]